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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辦icp經營許可證如何準備材料
      發布時間: 2023-03-09 17:17 更新時間: 2024-11-0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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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辦icp經營許可證如何準備材料



      準備材料如下: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

      (2)有與開發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4)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5)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報增值通信工作,必需根據通信條列第9條第2款的明文規定,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機關單位申報。

      申報經營的增值通信工作,必需根據國家規定得到相應主管部門的許可,并提交申請相應主管部門的審核同意書。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機關單位應在收到申報之日起60天內完成驗證,做出許可證或不許可的決定。如果不許可、《跨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發行,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詳細說明理由。

      經營增值通信工作,工作適用范圍在2個以上、自治區、直轄市的,必須經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后,得到《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范圍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機關單位審核許可后,應得到《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2023021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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