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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地區icp經營許可證通信管理局審批材料
      發布時間: 2023-05-11 22:16 更新時間: 2024-12-0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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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地區ICP經營許可證通信管理局審批材料

      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保障互聯網信息安全,我國實行了ICP經營許可證制度。在上海地區,ICP經營許可證申請和審批工作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負責。以下是該要求的申請材料及辦理流程和要求。

      一、申請材料

      1. 申請表(須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適用于法定代表人非申請人本人申請);

      3. 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 資質證明文件或業務合作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5. 服務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6. 站點備案信息查詢報告;

      7. 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申請ICP經營許可證的材料。

      二、辦理流程

      1. 申請人初審: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提交至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信息產業處大廳。申請人初審時,需提交場地照片,包括主機房、托管場地等;

      2.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網站公示:經過初審后,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在其網站上公示申請單位的名稱、主辦人信息、業務范圍、備案情況等;

      3. 社會公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求申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報紙上全文公示申請內容,公示期為20個工作日;

      4. 技術審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并根據需要對申請單位的主機房現場進行檢查;

      5. 審核決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審核通過后,發放ICP經營許可證;未予發放的,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三、辦理要求

      1. 主體資格:申請人需為依法成立的主體,且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主體資格;

      2. 場地標準:主機房和托管場地要符合相關標準,確保安全可靠;

      3. 業務條款:申請人的服務協議要符合相關規定,其中不得存在涉黃、涉賭、違規廣告等內容;

      4. 信息公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求申請人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包括上網公示和社會公示;

      5. 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要真實、準確,應注明網絡安全保護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互聯網信息安全;

      6. 遵守規定:持證經營單位應遵守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接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管理。

      以上就是上海地區ICP經營許可證通信管理局審批材料的介紹,希望對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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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方式

      • 電  話:13003232397
      • 經理:朱經理
      • 手  機:13003232397
      • 微  信:13003232397